
| 索??引??号: 13522/2026-00066 | 主题分类: 农业、林业、水利 | 发布机构: 市林业和草原局 |
| 文件编号: | 有??效??性: 有效 |
一、案件名称
李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
二、处罚决定书文号
承林草罚决字〔2026〕第003号
三、案件情况
李某某于2023年12月-2024年1月在南水北调承德高新区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水泉沟区,水泉沟杨树沟梁顶段道路施工时,擅自改变承德高新区冯营子镇三道湾村林地用途,林地面积0.14公顷。地类为乔木林地;森林类别为一般公益林地。
四、法律依据
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三十七条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七十三条。
五、处罚结果
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(¥21000.00元)。
六、处罚单位
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
七、处罚时间
2026年01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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